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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立法规范“直播带货” 9月1日施行

钱江晚报 2020/8/4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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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道网讯  7月28日至31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杭州举行。其中,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修订的《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中,明确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媒介以直播、短视频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而在7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不难看出,随着“直播带货”新业态的异军突起,夸大宣传、数据注水、售后欠缺等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将逐步得到规范。


直播带货的背后也有水浑鱼杂


从李佳琦、薇娅爆红到罗永浩转行做直播,电商直播已经成为全民参与的线上狂欢。智联招聘发布的《2020年春季直播产业人才报告》显示,直播行业的招聘需求同比增长132%;淘宝直播人才的平均月薪达到了9845元。


电商直播的异军突起,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明星、主持人出现在各大小网红的直播间里,一派热闹景象。


但是这场光鲜的狂欢背后,却是水浑鱼杂。


即便是李佳琦这样的带货界“顶流”,也难逃翻车事故。不粘锅粘锅了,大闸蟹变小了,脱毛仪少了蓝光清洁灯盒……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与李佳琦有关的投诉高达271条。


由此可见,“货不对板”、虚假宣传已成为直播购物的大坑,不管是在什么平台、什么直播间,总能让你碰上两次。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吴燕律师在接受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直播带货引起的纠纷基本上都是“消费者买到了与宣传不符的商品,而带货方常常会说出一些夸张的宣传语”。


目前正处于电商直播的红利期,“五花八门的主播都在带货。”吴律师已经接到过多次直播购物引起的纠纷,“但这些人背后都会有公司或者运营团队,很少有个体直播带货。”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自直播带货中频频翻车后,带货网红们背后的公司也变得警惕起来。


杭州一家国内比较大的网红造星工厂,早早地成立了“产品评审会”。一位公司内部员工向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透露,“如果有人想来找公司打广告的话,要先拿样品来评审,‘三无’产品会被直接毙掉。像化妆品的测评会让不同肤质的人试测,食品则会让评审员试吃,看看是否会拉肚子。”


此外,评审会会对合格的样品进行严格的分级,坚持“优先带货优质产品”。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这么做的目的,都是为了防止网红人设崩塌”。


浙江立法规范“直播带货”


随着直播带货的的兴起,夸大宣传、数据注水、售后欠缺等问题也开始显现。如何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业发展,也成了很多人关注的焦点。


就在刚刚结束的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注意到,会上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


在此前的小组讨论中,有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家和一些地方,针对“直播带货乱象”,提出有必要“予以规范、加强监管”。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直播带货这一新型交易模式对于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稳定市场、带动就业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一模式尚未完全定型,仍在不断创新之中,应本着对新业态“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作出原则规范。


所以在新修订的《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中提到: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媒介以直播、短视频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差不多同一时间,7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专家指出,《征求意见稿》对有关主体法律责任、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等都做了详细说明。这意味着,直播带货即将从野蛮生长期,迈入监管规范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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