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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传销案件70起,罚没2900多万元!浙江公布一批打击网络传销典型案例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2025/2/13 字体大小:

  道道网讯 2024年,浙江省打击传销工作以打击网络传销、聚集式传销为重点,持续保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重打严查”的高压态势。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70起,结案56起,罚没2900多万元。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网络传销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抵制意识,自觉防范传销、抵制传销、远离传销,同时强化执法震慑,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省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打击传销)发布2024年全省打击网络传销典型案例。


  案例一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浙江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

  2023年3月15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转办线索,对浙江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组织策划传销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下半年推出一款名为“某某购”APP的电商平台,并通过该平台销售商品。为吸引平台用户,当事人于2019年8月13日开始在平台推出礼包活动,销售399元、499元两种礼包,并相应设置会员等级制度。会员分为普通会员、服务商和运营商三个等级,平台用户只需要在平台任意购买一个礼包即可成为平台的普通会员,并获得推广他人购买礼包的权益。平台会员与所推广的会员会形成固定的上下级关系,当事人根据各级别的会员与形成的上下级关系制定了一套奖励政策。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组织策划传销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1月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910.87万元、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某利用互联网传销案

  2024年4月16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移交案件线索,反映王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2024年5月31日,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涉嫌组织策划传销活动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1月19日上线运营交易平台,通过邀请他人注册成为会员的方式发展人员,并通过给予会员提成和级别提升等方式促使会员邀请他人成为会员,形成上下级关系,不断壮大平台会员数量。对平台会员以其直接发展人员产生的虚拟货币数量计算和给付虚拟货币,并以其发展人员的级别和所有下线持有的“矿机”数量为条件,设置了4个级别,根据所处级别获得不同比例的虚拟货币奖励分红。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属于组织策划传销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93.76万元、罚款125万元并没收用于平台经营设备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杭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

  2024年4月,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上级转办线索,对杭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派某”项目涉嫌组织策划传销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杭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自主开发了“派某”APP,为第三方公司招揽“租机”业务,从第三方公司获得返利后当事人根据层级再行分配。用户在该平台绑定微信免费注册会员,成为合伙人(普通会员)。合伙人花费68元或邀请25人注册可升级为超级合伙人(超级会员)。超级合伙人根据团队内成员邀请情况划分为V1-V7等级,可获得更高收益、招募奖励和团队奖励。根据当事人的奖励制度,三代以内的上级会员可获得部分下线利润为奖励。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属于组织策划传销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3.12万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李某某等15人介绍他人参加“普顿PTFX”网络传销案

  2023年4月25日,舟山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李某某等15人涉嫌介绍他人参加“普顿PTFX”网络传销违法案件线索移交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同日,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对李某某等15人涉嫌介绍他人参与网络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普顿PTFX”平台是以拉人头加盟的方式,利用MT4交易软件,从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该平台对外宣称系在印度尼西亚注册成立的外汇投资公司,在未取得外汇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提供外汇交易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注册加入成为该平台会员,注册时必须缴纳100元美金、1000元美金等金额不等的“交易保证金”,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骗取钱财。2017年3月起,李某某等15人经他人介绍,缴纳一定的费用后开始对外宣传该传销模式,以拉人头的方式在舟山地区发展下线,形成较多层级关系发展其他人员参与该网络传销活动。

  李某某等15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属于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2024年3月13日,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李某某等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共计62万元。


  案例五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侦破某俞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

  2024年7月,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对俞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侦查。

  经查明:2023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俞某某、薛某某、浦某某等人开发建立“玉石商城”平台,宣称该平台以实现“让每一个普通人都能开店当老板”为目标,向公众宣传其平台“玉石买卖时间短、收益高,30天开店就能当老板”,并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组织旅游参观、会员聚餐、举行剪彩仪式等方式进行推广,以此引诱广大群众参与注册会员并进行平台玉石交易。

  为进一步达到大量敛财的目的,俞某某等人设计了多种返利模式,按照层级进行晋升和计酬,并在该“玉石商城”平台规定了每笔交易的收益规则。该平台以层级性、拉人头、团队计酬为特征,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会员发展下线人员加入,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2024年10月,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俞某某、浦某某、薛某某等10人,冻结扣押涉案资金1700余万元。


  案例六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侦破朱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

  2023年8月,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对朱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侦查。

  经查明: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犯罪嫌疑人郑某、黄某搭建“肆时轩”网络拍画传销平台,吸纳陈某、朱某某等人为骨干担任“馆长”,采用拉人头、口口相传等方式积极引导他人加入会员。

  该网络拍画平台以高额返利诱惑会员大量发展下线。每成功邀请一名下线在平台注册会员,并进行一次交易,推荐人可以获得200元的积分奖励,会员发展的直接下线每进行一笔交易,直接推荐人可以获得交易溢价的15%。该平台交易标的数字书画实际上是从美术学院老师、学生手中低价购入的画作,由团伙成员翻拍成照片后即变身“数字藏品”,通过会员不断地拍卖,抬高价格赚钱牟利。同时,平台通过设置抢单等交易规则,不断营造供不应求的假象,诱使用户加大投资。

  2024年3月,上虞区分局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郑某等6人,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七

  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侦破徐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23年6月,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对台州路桥徐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侦查。

  经查明:外汇投资平台Digital Dream Technology(以下简称“DDT”平台),以提供AI人工智能交易系统进行外汇交易为名,要求会员通过介绍人账号在“DDT”平台注册,按照一至九星汇商级别缴纳相应开户固定投资金额,获得入会资格,上下级会员按照发展会员顺序组成层级关系,上级会员根据发展下线会员的数量、级别、投资金额提升自身级别,并获得平台返利收益。

  2019年2月,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经他人介绍在“DDT”平台注册会员,成为台州地区负责人。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上旬期间,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多次组织在台州各大酒店会议室召开推荐会宣传“DDT”平台,并在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玉宏半岛花园和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央钿大厦设立ddt工作室,通过不定期组织线下授课等方式,向他人宣传“DDT”平台,以平台高额返利引诱参与人注册会员并积极发展下线会员。

  2024年1月,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路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案例八

  丽水市缙云县公安局侦破“万邦湘发”平台组织、领导传销案

  2024年9月,缙云县公安局对“万邦湘发”平台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侦查。

  经查明:2023年10月,犯罪嫌疑人麻某某、虞某某等人为非法获利,加入“万邦湘发”网络传销平台并合伙成立分公司。该平台以为全国各类企业、个人解决债务问题为幌子,让参与者购买“资产包”缴纳费用后获得会员返利资格的方式,引诱会员大肆发展下线,大量购买平台发行的“资产虚拟包”,或通过向总公司缴纳诚意金来提升会员等级。平台以会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作为计酬返利依据,从而使会员间形成一定的顺序层级。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麻某某、虞某某等人在缙云县锦江大酒店、天寿山庄等地多次举办招商会,并组织人员进行宣传发展下线会员,帮助下线会员注册账号、购买资产以获取提现积分等活动并从中非法获利。

  截至案发,犯罪嫌疑人麻某某、虞某某等人已发展下线人数达1100余人,层级数达8层,涉案金额达1500万余元,犯罪嫌疑人麻某某、虞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九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侦破“美联汇”等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

  2023年12月,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对“美联汇”等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侦查。

  经查明: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吴某某等人先后注册成立趣赚(杭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美联汇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通过运营“蜂农优选”(后改名为“美度喵”)、“趣赚”(后改名为“荟美荟”)、“六个喵”等APP,以“购物返现”“定时抢购”为幌子,设立高额奖金制度,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会员,从中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秩序。经鉴定,“美联汇系列公司”旗下平台的会员存在推荐关系,根据会员之间的推荐关系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会员层级形成金字塔式的层级架构。

  2023年12月26日,萧山区分局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6人,并对叶某某等3人上网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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