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标签不符合规定、价格欺诈……24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4年第三批网络交易典型案例。
案例一:周宁县某保健食品经营部刷单炒信被罚
2024年4月,宁德市周宁县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后查明,周宁县某保健食品经营部自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在电商平台网店“某直购”经营中,销售某商品226单,仅2单真实交易,其余224单竟全靠某刷单平台雇人刷单,并编造了用户评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案例二:福建某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涉混淆销售遭惩处
2024年7月,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监测发现,福建某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某酒”,在直播销售时包装惹争议。其玻璃瓶身、竖方形纸盒、红色主调、城楼图案及“北辰山”汉字等元素,与知名品牌中华香烟相似。面对网友质疑,直播间还坚称他们的产品叫“华酒”,并表示有专业律师团队支持。在次日对当事人的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对相关产品进行了查扣,发现当事人在生产和销售的“某酒”上使用了与中华香烟包装近似的标识。当事人销售存在混淆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案例三:苏某助网络传销受罚
2023年10月,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管局接检察院意见书介入调查,发现苏某明知岳母罗某参与的 FCD 理财平台系传销组织,仍替她负责平台账户注册、加单卖单、教授新用户如何查看账户、帮助管理发展的下线账户等。其行为违反《禁止传销条例》。
案例四:三明市某食品旗舰店“好评返现”虚假宣传被查
2023年11月,三明市三元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查实,三明市某食品旗舰店自10月起,以5元红包诱导消费者五星好评,致45条好评,返现153元,构成虚假宣传。
案例五:厦门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违法广告遭治理
2024年1月,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接报核查,厦门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网店售青梅梅丹时,广告宣称“十六大功效”,涉及消炎杀菌、降尿酸、治便秘腹泻等疾病治疗功能。当事人在广告中宣称普通食品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用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
案例六:福州市仓山区某食品商行售问题食品受惩
2023年12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循线索深挖,联合公安突击检查仓山区某食品商行货品仓库,发现大量涉嫌假冒伪劣的食品及包装袋,并存在经营标签与法律规定不符的食品。执法人员查明,当事人长期通过网络销售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且无法提供所经营食品的索证索票材料。此外,当事人还自行设计并销售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包装袋。
案例七:建瓯市某茶行无标签售茶从轻处罚
2024年3月,南平市建瓯市市场监管局接举报检查发现,建瓯市某茶行2023年4月委托生产的肉桂茶叶,在初期无标签销售,发现问题后,当事人立即粘贴符合要求的标签并继续销售。
案例八:厦门某个体工商户价格欺诈被究责
2024年6月,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依旅游整治部署检查,对某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后发现,该当事人经营卡丁车体验门店,电商平台套餐划线价虚假,如“【急速猎人】单人卡丁车”套餐,标价92元称2.0折,实际门市价仅139元,远低于电商平台的461元划线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案例九:漳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价格欺诈领罚单
2024年7月,漳州市南靖县市场监管局接举报查实,某食品有限公司网店“某食品旗舰店”6月售面包,打着“特惠”旗号,但其实际售卖价格并未优惠或折价,存在价格欺诈行为。